1、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着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着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申请注册商标,都有明确的产品类别,如果想全面保护,花费很大。而版权登记的保护范围覆盖45个类目,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保护,可以有效的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 2、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 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着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3、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提高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 4、“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着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温謦提示:(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请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北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作为知识产权的交流平台,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擅长根据客户需求解决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商标撤销、商标无效案件等问题,致力于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方案。将竭诚为企业走品牌化发展、规模化、规范化经营之路提供专业、诚信、快捷的服务。详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