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謦提示:(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请选择国家商标总局备案代理机构) 北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作为知识产权的交流平台,将竭诚为企业走品牌化发展、规模化、规范化经营之路提供专业、诚信、快捷的服务。秉承“创造知识产权价值”的理念,为您提供较优质的、高效的服务! 近几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开始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技术,然而,由于对**法的理解不到位,许多人对于申请专利都存在着不少的误区,以下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七点专利申请误区: 一、 *成果需不需要申请专利? 由于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还不全面,其中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是一种垄断权,*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没有法律效应。如果别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二、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很多人普遍认为在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时,如果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三、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 这是很多人存在的误区,即只能申请发明**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我国**法规定的**类型有三类: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实用新型**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拥有了产品的**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四、**产品有所改变时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后,就可“高枕**”,因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反过来就限制了原**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五、获取**证书意味着拥有**权? 这是多数**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会**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权。 六、专利申请前没有进行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较低。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七、缺乏长远的**使用战略? 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状况及外围**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障碍,确立自己的**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以上就是关于新人专利申请的七大误区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